9月22日,甘孜州总工会、石渠县总工会依托微信平台,联动维权,帮助成都籍农民工陈某等9人,追回被拖欠工资款9.2万元。

    2021年3月29日,州总工会接到外来务工人员叶某、陈某等5人来访称:2018年至2019年,在德格县某牧场库房建设项目和石渠县某通村公路(维修)项目中务工,被拖欠工资款9万元左右,请求给予农民工工资的追讨维权请求。
    经过5个月调查核实,该批次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信访涉及石渠县和德格县的两个不同项目工程。德格县项目因当年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经德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后,对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向农民工集中发放了拖欠工资。然而,来访农民工因个人原因,在知晓老板拿到德格项目工资款,却放弃索要工资,反而在老板电话通知安排下,到石渠县某通村公路项目从事维修工作,导致在两个项目的务工中工资款被拖欠。
调查核实了工资拖欠原因后,州总工会向涉及工资拖欠的三方发起电话协调,进行前期协调,要求业主单位积极配合,主持当面结算,并向业主单位出具信访转办意见和工会维权转办函,要求业主、参建企业及班组长务必配合,理清被拖欠工人的工资天数、工资金额,做好工程项目结算。为该批次农民工维权做好法律梳理和建议工作。
    经过梳理,理清了法律关系、石渠建设项目建设属性,确定农民工与该项目建设属于劳动关系。根据拖欠工作中存在的事实,工会要求业主单位根据该批次农民工来访问题及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建议邀请当地工会、劳动局、司法局等部门形成调解小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

     9月15日至17日,在石渠项目业主单位的主持下,承包人郑某强与班组长晏某进行结算,向该批次来访农民工支付石渠项目建设工资款9.2万元。对于该批次信访问题中存在其他涉及劳务关系纠纷,州总工会维权办公室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诉讼解决。至此,长达几年的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得到了解决。